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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负重奋进 恪尽职守 积极推进仲裁工作综合能力

【 字号 作者:盛勇 徐洪勇来源:安徽法制报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3557

  新年开篇,淮南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淮南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淮南市“两会”精神,负重奋进,全市仲裁工作将迈出坚实步伐。

  加强防疫防控提高综合能力

  (一)领导带头、出谋划策。2020年2月3日,淮南仲裁委员会制定了《淮南仲裁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事项的公告》,对仲裁工作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安排,从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收寄材料到案件延期、公共场所消毒通风等无不细致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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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仲裁委仲裁员认真查阅卷宗。

  (二)全员参与、尽职尽责。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前提下,仲裁工作不拖延,服务不打折。根据客观情况,优化仲裁服务方式。1.在仲裁时效方面。凡在疫情封闭管理期间,因疫情管理原因超过仲裁时效的,依法给予延期审理。2.在文书送达方面。一般法律文书,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并确认后,尽可能通过电子形式送达,裁决书、调解书等通知邮寄送达。3.在审理方面。对需要紧急处理的仲裁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书面审理或进行视频开庭。对因疫情而延迟审理的案件,在疫情解除后,仲裁庭可安排节假日进行开庭审理,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弥补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4.在合同案件实体处理方面。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仲裁申请,审理时应结合疫情防治、企业生产、经营、运输等情况,公平、公正依法处理,不得简单的依合同约定处理。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相关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避免企业因仲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仲裁意识

  (一)筹建淮南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从本会简介、机构设置、仲裁员名册、仲裁法律制度等方面介绍淮南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从示范条款、文书下载、合同文本等方面给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筹备创办《淮南仲裁》特刊,宣传仲裁制度、交流工作经验、介绍淮南仲裁工作、研讨疑难案例。

  (三)筹划与有关部门、企业联系,介绍仲裁制度,扩大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度。

  (四)筹谋与各有关媒体联系,指定专人撰写宣传报道,提升本会影响力。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一)组建专业高效的仲裁员队伍。建立一支由专家学者、资深律师、退休法官和在职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仲裁员队伍,充分体现仲裁案件处理的专业性、权威性。谋划仲裁员培训工作。将定期不定期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专题调研、案例讨论等形式开展不同范围的仲裁员培训。同时,对首次办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员,采取案前谈话告知等专项培训,不断提高仲裁员的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仲裁员的考核奖惩。依据《办案规则》和《仲裁员守则》对仲裁员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大力倡导“公正、廉洁、自律、文明”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活动,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作风扎实的仲裁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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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仲裁委秘书长盛勇组织大家认真贯彻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产的工作布置。

  (二)强化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确保秘书处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岗位责任制,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职责职能,形成职责明确,岗位清晰,协调运转的工作体系;充分调动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仲裁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案件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一)梳理积案清理,化解社会矛盾。对前期没有及时处理和当事人有反映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制定解决方案,特别是对极个别以前因种种原因没有能适时解决的案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案一策,使这类案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树立了仲裁委的良好形象。(二)坚持优化程序,增强审限意识。对于审理及裁决后的仲裁案件,尤其是那些疑难案件,坚持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坚持案件汇报制度。办案人员定期向秘书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二是坚持专业人员咨询制度。就专向领域问题向专家提出咨询,搜集相关业务资料,为仲裁庭提供专业帮助,保障案件公正公平处理;三是坚持案件的研讨及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进行专家咨询,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维护仲裁的公信力;四是坚持案件回访制度。通过裁后回访,向败诉方讲清其败诉原因,促使其及时履行裁决,避免新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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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仲裁委集中学习上级文件。

  (三)提倡和谐仲裁,促进调解结案。准备组建调解工作室。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仲裁独特的调解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各方面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的各个环节,运用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对于在立案当时就发现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清楚的案件,在立案前后及时进行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迅速组成仲裁庭,及时制作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调解可能的,动员各方力量,耐心做好说服工作,并在审限上予以适当处理,促使矛盾纠纷顺利解决。对于依法不能调解、案情不适合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防止久调不结、久拖不决。

  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一)完善规章制度。初步制订完善仲裁员职业道德准则、仲裁员守则、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仲裁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每一个仲裁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接待、立案审查制度,保证及时准确立案;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二)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流程,从归档、登记、移交、整理、录入、查阅、保管各方面进行制定完善。(三)夯实硬件建设。优化办案环境、调整办公用房、购置办公电脑,为树立淮南仲裁委员会快捷高效、公平公正的形象,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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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仲裁委正在进行案情听证。

  (原载于2020年5月23日《安徽法制报》A2版“特别报道”)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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