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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与潘集区某茶行商标专用权纠纷仲裁案

【 字号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406

    基本案情

  申请人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于2023年11月23日向淮南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本会于当日受理了该案。申请人称:潘集区某茶行未经我协会授权,擅自销售标注有“六安瓜片”字样茶叶包装盒,侵犯我协会商标专用权。受到潘集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为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六安瓜片”产品声誉,特向淮南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请求:1.潘集区某茶行立即停止侵害“六安瓜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向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道歉;2.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要求潘集区某茶行侵权赔偿2000元(人民币)。潘集区某茶行未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调解结果 

  潘集区某茶行与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在仲裁过程中,2023年11月24日,经仲裁庭调解达成协议如下:一、潘集区某茶行立即停止侵害“六安瓜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六安市某区茶叶产业协会放弃对潘集区某茶行的侵权赔偿请求;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

   

    

  

   

(责任编辑: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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