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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某区蔬菜协会与淮南市某区某土特产店商标专用权纠纷仲裁案

【 字号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864

    基本案情

  申请人淮南市某区某蔬菜协会于2024年8月1日向淮南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本会于当日受理了该案。申请人称:淮南市某区某土特产店未经我协会授权,擅自在网店宣传图上标识“正宗的某区酥瓜”“某酥瓜”宇样销售酥瓜产品,侵犯我协会商标专用权。特向淮南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请求:1.某区某土特产店立即停止侵害“某酥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向某区蔬菜协会道歉;2.某区蔬菜协会要求某区某土特产店侵权赔偿2000元(人民币)。某区某土特产店未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调解结果 

  淮南市某区某蔬菜产业协会与某区某土特产店在仲裁过程中,经仲裁庭调解达成协议如下:一、某区某土特产店立即停止侵害“某酥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淮南市某区蔬菜协会放弃对某区某土特产店的侵权赔偿请求;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

   

   

(责任编辑: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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