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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495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商服函【2020】10号文件要求,现将淮南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最低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部分 1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50001元至100000的部分 2550元+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的部分的4%
10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4550元+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7550+争议金额200000以上部分的2%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13550元+争议金额500000以上部分的1%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18550+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二、案件处理费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 仲裁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500000元以下的部分 最低1000元
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 1000元+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5000001元至20000000元的部分 23500+争议金额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
20000001元至40000000的部分 83500+争议金额20000000以上部分的0.3%
40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143500+争议金额40000000以上部分的0.2%
(责任编辑:淮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