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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1802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提升仲裁从业人员业务能力,5月27日,厅法律服务处、省仲裁协会和马鞍山仲裁委在马鞍山举办全省仲裁业务培训。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授课。全省16家仲裁机构150余名仲裁员、仲裁秘书参加培训。
姜丽丽教授围绕“仲裁法修订”主题,深度解析仲裁法修订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等,并就仲裁机构性质、仲裁协议效力、仲裁程序等作了深入分析讲解。
于飞教授以“民法典合同编疑难问题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着重解读了合同的违法无效、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违约损害赔偿金的法律适用等法律适用,并通过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有关疑难问题解决。
此次培训是厅法律服务处、省仲裁协会和仲裁机构创新开展业务培训的有益尝试,有力发挥了各方优势,推动了仲裁业务培训形式创新、质量提升,促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淮仲)